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条拟社会危害性较低、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一辆小餐车 。即使合法,小微企业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货值小 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一个小超市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个体工商户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社会危害性有限 ,2025年初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司法 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
